5.45早上,只睡了三个小时就醒了。昨天发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,伤口并没有这么容易愈合。续上个礼拜以为SCREWED惨惨 之后, 奇迹发生了。前几天受到电话,让我昨天去Second interview. 于是昨天是我正式签了卖身契的日子,如果成功通过八月的考试的话,就必须到那间law firm上班了。只是跟其中一位律师discuss Offer 的时候,闹到很不愉快。好话说在前,说他们公司相信我是很好的candidate,所以才会在20个人里面把我列入7位入选名单的其中一个。可是听了我的workiNg holiday plan 之后他就戏剧性的大发雷霆-.-理所当然我被伤得遍体鳞伤。我觉得他说实在真的是超传统的思想,不能理解为什么别人花4年读law结果还要花一年去外国而不是马上实习成为律师。come on 世界上有一个词叫experience 你他妈的在leading law firm 当partner 有多了不起,肤浅到极点。人生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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